A PHP Error was encountered

Severity: 8192

Message: strpos(): Passing null to parameter #1 ($haystack) of type string is deprecated

Filename: traits/course_trait.php

Line Number: 20

Backtrace:

File: /www/wwwroot/invisible.crowntw.com/application/traits/course_trait.php
Line: 20
Function: strpos

File: /www/wwwroot/invisible.crowntw.com/application/controllers/Course.php
Line: 66
Function: getDisplay

File: /www/wwwroot/invisible.crowntw.com/application/core/MY_Controller.php
Line: 61
Function: display

File: /www/wwwroot/invisible.crowntw.com/index.php
Line: 320
Function: require_once

中華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協會

【115持續進修課程】0330專家證人在法庭上應注意事項--以刑事案件為中心



舉辦目的

公開發行公司基於交易價格的決定,或基於財務報導之公允價值呈現,均有價格合理性評估之需求,高度仰賴實質而有效之資產評價。因此,資產評價運用於交易價格之決定與財務報告公允價值之呈現,其重要性不言可喻。

司法實務常見以非法關係人交易之利益輸送所生之特殊背信案例,或是基於美化財報隱匿虧損而生之財報不實案例,甚至上開案件衍生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件,均可能涉及資產評價報告。因而,企業舞弊案件與資產評價事務往往具有高度關聯,資產評價人員走入法庭擔任證人的可能性大幅提高。資產評價人員在法庭攻防之過程中,如何充分展現專業意見,並杜絕自身法律風險,將成為重要課題。

本課程由林宗志講座以檢察官視角,就其曾實際參與重大經濟案件偵辦及刑事法庭攻防之經驗,將具體個案轉換為情境案例,使評價人員充分掌握刑事法庭之攻防重點及交互詰問之精隨,進而熟悉法庭活動與審檢辯之思維,降低自身法律風險,使專家意見得以在法庭上完整呈現,並成為一位優雅而有尊嚴的證人。

 

講者介紹

林宗志 

現職
義展法律事務所所長 / 陽明交大EMBA兼任專技副教授
臺灣銀行獨立董事 / 中華獨立董事協會理事
 
經歷
臺灣高等檢察署金融專股檢察官      2020.8-2022.5
臺北地檢署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      2016.8-2020.8
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檢察官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4.8-2016.8
雲林地檢察署代理檢察長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4.3-2014.5
法務部廉政署視察室主任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3.8-2014.8
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2.8-2013.8
法務部檢察司調部辦事檢察官         2010.6-2012.8
臺北地檢察署黑金專組檢察官         2006.8-2010.6


 

課程大綱

壹、前言
   一、資產評價與企業舞弊之關聯
   二、評價人員與法律風險之控管
貳、評價實務運作與法庭攻防重點
參、刑事法庭交互詰問精神與規則
肆、專家證人法庭上之挑戰與風險
伍、評價人員應答技巧與框架界限
陸、結語-成為優雅而有尊嚴的證人



課程特色

察知資產評價法律風險
◆ 熟悉法庭攻防重點情境
◆ 瞭解專家證人作證精隨
◆ 掌握應答技巧框架界線

 

上課方式
 
實體班: 台北市復興南路二段237號4樓(科技大樓BR6工研院產業學院)
線上班: Google Meet線上直播授課
上課時間: 115年3月30日(星期一)13:30-16:30    3小時





 

課程費用 

每人新台幣3,000元(含教材)

優惠方式-請於報名欄位註記

◆ 85折優惠:本協會會員可享85折優惠;
◆ 9折優惠:早鳥(115年3月9日前完成報名及繳費)/  
評價認證班學員/2人以上團體報名

*上述各項優惠不得合併使用。

 
匯款銀行:土地銀行 古亭分行(ATM銀行代號:005)
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無形資產暨企業評價協會
帳號:007-001-64033-4

 

報名方式及其他事項

◆ 自即日起至115年3月23日止,請至下方報名系統報名,秘書處將於開班前mail上課通知函。
◆ 報到時間、地點俟辦妥報名手續後,秘書處於開班前三天電郵通知。
◆ 課後舉行測驗及發放研習證明。
◆ 欲取消課程請於三天前請來電或電郵通知,當日取消或缺席者,恕不退費。
◆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,本協會保留變更上述實施要點內容之權利。